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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喜歡貓。我住的地方,庭院裡有人放養一隻大黃貓,很討人喜歡,個性非常有修養,所以常常有事沒事跟牠聯絡感情。當然偶爾也會拿點東西討好牠。貓的性情就是那樣,捉摸不定,時遠時近,時疏時親,所以我也不怎麼在意。結果牠總算幹了一件令我刮目相看的「好事」:神不知鬼不覺地溜到我的房裡來,還把我嚇個半死- 竟然給我挑在鬼月半夜從我床底跑出來,是怎麼辦到的嗄?
想想,當天我買了烤秋刀魚,把魚頭魚尾跟肥美剃骨的魚肚精華都留給牠(可是牠不在ㄚ…)所以這是表達感激與跟我親近的方式吧,令我受寵若驚之餘慶幸小傢伙沒在床下留「紀念品」當大回禮,算算至少在我床底呼呼大睡6到8小時,完全沒聲音!來我這,要穿越長廊,上層樓再轉彎,重點要再找出我住哪一間房,也未免太天才了(而且超熟練的,我有點在意,該不會不是第一次了吧,只是被我第一次發現,呃,從此記得把門關緊緊,再熱都關緊,至少整個鬼月都是這樣)
時過境遷,某日我又買了魚罐頭,當然少不了牠的份。老規矩,在牠不在時給牠。當天半夜一打開門,牠又讓我大吃一驚:門沒開(是沒縫),牠竟在我房門口守門!超級讓我感動。只差沒打包帶走。
然後混熟了,感情越來越好,超極可愛。只是,這傢伙老是被其他貓欺負。太溫和,所以打不贏其他野貓,經常渾身是傷。今天,終於看不過去,硬是在傷口上噴消炎粉:這小子超極超級不爽的,跑過來又跑過去,一付很討厭我的樣子,只差沒咬我一口。
咱們的感情看樣子又臭了。是該買魚了嗎?
好心沒好報耶,臭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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